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E79*** | 2024-09-15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D0C*** | 2024-08-31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5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