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Q8*** | 2024-06-28 | 在公共汽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隊(站)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(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)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