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·M***8 | 2024-08-15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·G***5 | 2024-09-21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·G***5 | 2024-09-12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·S***H | 2024-09-16 | 在設在禁停標志、標線的地點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 | 200 | 未知 |
吉A·U***9 | 2024-11-18 | 在設在禁停標志、標線的地點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 | 200 | 未知 |
吉C·U***6 | 2024-09-28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·P***9 | 2024-11-12 | 在設在禁停標志、標線的地點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 | 200 | 未知 |
吉A33*** | 2024-07-15 | 在設在禁停標志、標線的地點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33*** | 2024-09-26 | 在設在禁停標志、標線的地點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33*** | 2024-09-18 | 在設在禁停標志、標線的地點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33*** | 2024-09-02 | 在設在禁停標志、標線的地點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