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10*** | 2024-07-07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25*** | 2024-09-27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25*** | 2024-11-17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25*** | 2024-08-18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25*** | 2024-10-24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25*** | 2024-12-11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25*** | 2024-11-07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W0*** | 2024-07-19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D9*** | 2024-07-15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H9*** | 2024-09-12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