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P2*** | 2024-09-29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吉H·D***0 | 2024-11-22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吉J·4***3 | 2024-11-04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吉J·4***3 | 2024-07-14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·V***9 | 2024-10-29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吉B·7***6 | 2024-08-02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89*** | 2024-11-2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