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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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