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F3*** | 2024-08-27 | 在設在禁停標志、標線的地點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??吹降臄z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