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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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A14*** | 2024-09-3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