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·3***9 | 2024-10-13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