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72*** | 2024-12-09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