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21*** | 2024-08-09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21*** | 2024-09-08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21*** | 2024-07-05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21*** | 2024-11-22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C05*** | 2024-12-06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C05*** | 2024-07-11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