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·2***9 | 2024-07-05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