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PG7*** | 2024-08-17 | 違法停車、交警通告處罰500元的 | 5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