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·0***2 | 2024-09-09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·0***2 | 2024-08-05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