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·H***1 | 2024-07-17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·E***7 | 2024-08-26 | 不按照交通標志、標線標明準許停放的車輛類型、方向和時間停放機 | 200 | 未知 |
吉A3S*** | 2024-08-14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3S*** | 2024-08-20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B8*** | 2024-10-02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B8*** | 2024-07-0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