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01*** | 2024-09-07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吉G·D***3 | 2024-11-04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 | 50 | 未知 |
吉B·5***6 | 2024-07-3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 | 50 | 未知 |
吉J·K***0 | 2024-09-2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 | 200 | 未知 |
吉J·V***3 | 2024-08-18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