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23*** | 2024-08-13 | 200 | 未知 | |
吉A·0***3 | 2024-12-12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·P***B | 2024-10-18 | 在設在禁停標志、標線的地點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 | 200 | 未知 |
吉A·3***6 | 2024-10-05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吉JDQ*** | 2024-09-02 | 在設在禁停標志、標線的地點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吉JDQ*** | 2024-10-10 | 在設在禁停標志、標線的地點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07*** | 2024-11-17 | 在設在禁停標志、標線的地點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