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·3***7 | 2024-07-07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