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S3*** | 2024-09-1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吉AS3*** | 2024-08-2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