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06*** | 2024-11-18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%未達70%的 | 1000 | 12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