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1T*** | 2024-11-20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