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Q3*** | 2024-10-30 | 在設在禁停標志、標線的地點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Q3*** | 2024-10-26 | 在設在禁停標志、標線的地點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