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60*** | 2024-07-06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