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8Q*** | 2024-12-19 | 駕駛機動車在限速低于60公里/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%且未造成后果的 | 未知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