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蒙A26*** | 2024-11-25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