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京FL7*** | 2024-11-23 |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