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E1B*** | 2024-08-12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50 | 3 |
魯E68*** | 2024-07-09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50 | 3 |
魯E68*** | 2024-08-1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50 | 3 |
魯E68*** | 2024-10-17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5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