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R7*** | 2024-08-28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