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C4*** | 2024-12-16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湘AT3*** | 2024-10-23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