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G7*** | 2024-07-21 | 在同車道行駛中,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21*** | 2024-11-08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