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H35*** | 2024-07-1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H35*** | 2024-09-0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H35*** | 2024-07-2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H35*** | 2024-06-3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H35*** | 2024-11-0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H35*** | 2024-11-0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H35*** | 2024-07-2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H35*** | 2024-12-1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H35*** | 2024-07-2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