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D6*** | 2024-11-01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