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7B*** | 2024-09-01 | 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