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26*** | 2024-12-24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26*** | 2024-09-07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S9*** | 2024-12-23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