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京P26*** | 2024-11-01 |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| 200 | 2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