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3F*** | 2024-08-21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