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J5*** | 2024-08-18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