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CFR*** | 2024-11-12 | 駕駛機動車占用專用車道行駛的 | 300 | 未知 |
粵CFR*** | 2024-12-07 | 駕駛機動車占用專用車道行駛的 | 3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