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3Q*** | 2024-09-12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