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BJG*** | 2024-10-11 |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(guī)定方向行駛的(一年內(nèi)有《處罰條例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| 3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(xiàn)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