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VPG*** | 2024-11-13 | 駕駛機動車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,不按規定方向行駛的 | 300 | 2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