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S9A*** | 2024-07-02 | 駕駛機動車手持使用電話、電子設(shè)備的 | 300 | 2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(guān)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