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0Z*** | 2024-10-25 | 在設在禁停標志、標線的地點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