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35*** | 2024-08-30 | 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| 1000 | 6 |
閩DQ5*** | 2024-12-18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閩DQ1*** | 2024-09-04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DQ1*** | 2024-10-2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DQ1*** | 2024-09-1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dxc*** | 2024-11-23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5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