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4U*** | 2024-09-29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吉A4U*** | 2024-08-3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