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皖A·M***8 | 2024-09-27 | 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