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51*** | 2024-09-03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DU9*** | 2024-08-08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閩DF1*** | 2024-09-23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