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V7*** | 2024-07-11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吉GX4*** | 2024-09-11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