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C29*** | 2024-12-2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