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京LN3*** | 2024-09-02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停車的 | 200 | 3 |
京LN3*** | 2024-12-01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停車的 | 200 | 3 |
京LN3*** | 2024-09-22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停車的 | 200 | 3 |
京LN3*** | 2024-07-05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停車的 | 200 | 3 |
京LN3*** | 2024-07-26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停車的 | 200 | 3 |
京LN3*** | 2024-10-03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停車的 | 200 | 3 |
京LN3*** | 2024-07-10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停車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